远在魏晋时期,竹林七贤中有一个后现代的刘伶,此兄不仅嗜酒如命,且常于屋内裸饮,据《世说新语》记载:“(刘伶)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
你们干嘛钻到我的裤子里来?用刘伶的理论解释,那些责怪他放浪形骇的人反陷入尴尬。 你跑到人家的裤子里去,还反过来指东说西?
刘伶的狡辩已经成为典故,如果回到那个时代,实在需要和刘伶理论一下的话,你也许会问一个同样可能成为经典的问题:
老兄,你的裤子究竟能穿到多大?
如今,“刘伶的裤子究竟能穿到多大?”的问题,被翻译成了“博客的公共边界”。作为一种基于互联网技术平台上的新表达方式与传播渠道,博客的私人边界和公共边界的分野争议由来已久。
再次激活这个话题的是向文波博客,一个多月以来,向文波博客冲击波已经完全超越了事件本身而打开了许多讨论之门。其间,向文波用自己的博客先后发表二十多篇“檄文”,发难徐工并购,系统地阐述自己“重工行业不能被外资主导”的观点。而最有意思的是,被质疑方徐工集团,几个热血青年也采取博客的方式以牙还牙,见招拆招,一来一往,拉开架势与向文波对练起来,并对向文波通过博客方式“干预”徐工改制提出强烈意见。
这是只有博客时代才有的百花齐放。
争鸣中当然有不同的声音,向文波的总裁身份成了他被诟病的理由,认为他这种身份的人通过博客发表那些观点不妥当,并提出了博客的公共边界的问题。
向文波博客门事件是否妥当,关键在于看博客的性质。在我看来,这种争议其实是因为还有人们对于博客这种新型传播形态带来的颠覆性变革不能完全接受。与传统的传播渠道相比,博客不仅是后娘生的,而且还天赋出众,一出生便表现出了某种优秀继承基因。对博客表达方式持怀疑和拒绝方式的人,当他们面对一些公共性话题的时候,习惯于接受传统媒体建立在群体化共识基础上的、经过集体选择过滤的传播方式,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才是一个社会表达的“正规出口”,而个人博客则永远是一个裤子里的空间,一个人拎着裤子站到演讲台上发表一个公共观点有失庄严,而当这种观点的发布直接影响到了某种利益格局的时候,这种意识冲突就表现得更为强烈。
有一个既定的事实判断:博客天然是媒体。既然是媒体,所以博客天然具有公共性。而作为媒体,博客是一种以个性化与自我意识为前提的“自媒体”,所以它本身又天然地有其个性化与隐私性特征。如何来区分两者之间的界限?在这里就可以用得上刘伶的裤子,裤子以内的,是自己界定的具有隐私性的空间,而在裤子外的,则是公共性空间。
另一方面,博客的公共性还表现在其传播方式上,因为借助互联网新技术传播,博客是一种高效率的传播方式,可以被更多的人互链、点击、传阅,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以很低的成本影响到广大的人群。
所以说,博客的“自媒体”特征与其传播的公共性,均使得其成为一个隐私性与公共性结合的传播渠道。博客既可以满足隐私性表达需求,也可以以个人身份介入公共话题和公共传播,这种需求的转换取决于博客主人的表达取向。
与博客的这种“自媒体”属性相比,传统媒体一直以压抑个性表达的方式存在,完全杜绝非公众人物的个人隐私占据传播渠道。传统媒体追寻多数人的表达,因此,私人情感和表达一直被合理合法地限制着,任何个人不可能借助这种传播平台达到自我表达的自由境界,最终面向公众的表达是被职业传播人过滤过的。
但是,博客传播带来的改变,是个性表达的自由张扬与隐私共享的可能,它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表达意愿和自由需求,与此同时,博客打破了被监管与职业垄断已久的话语权,写作与传播不再是一种职业垄断而是一种自我选择,全民写作、全民传播、全民阅读成为可能,这种变化对于传统传播方式而言完全是颠覆性的,所以有人将博客称为新一代网络传播的“源代码”。
看看这些“源代码”发力的案例吧:1998年,麦特·德拉吉(Matt
Drudge)用博客报道克林顿性丑闻,如果认为博客只是麦特·德拉吉自已“裤子里的空间”的话,就不会有美国总统拎着裤子站在全世界面前的事实;当自己不露面就被认为是被抓时,潘石屹足不出户口,在自己的博客黑色幽默道:我和任志强都没有被抓起来,弹指间天下皆知,谣言不攻自破;去年,笔者在自己的博客中率先发布甘肃农民自杀炸法院的新闻,我就用了一个标题,但是在很短的时间内,来自案发当地的搜狐网友与知情者很快就通过留言的方式将所欠缺的全部新闻事实补充完整。
这就是博客私人性向公共性延伸的最好的体现。
如果此后回顾向文波博客门事件,我们便可以自然地问一个问题:在反对凯雷并购徐工这个公共话题上,除了博客,向文波还有没有实现自由表达与高效率传播的工具呢?除了博客,徐工集团还有没有更好的回应手段?除了博客,还有没有媒体能利用全民智慧参与论点,来关注外资并购过程中的中国重型机械行业命运与民族工业成长的未来?
我们注意到,在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内,向文波通过博客发表30篇左右的文章,没有哪家纸媒体能开放如此多的版面,而因为是博客的体现方式,搜狐财经没有对向文波的博客删改过一个字,完全尊重向文波的表达自由并向读者原生态呈现,对其文章负主要责任的,是向文波自己。
正是因为“自媒体”特征与公共传播的特性,博客可以是一种建设力量,也可以是一种破坏力量。就像是一把刀,它是一个工具,用它杀人切菜,取决于使用者。
所以博客的公共边界其实就是那条裤子,本用不着争议,我相信能管好自己裤子的人都能很好地掌握这个边界,所以我也认为,博客的个人空间与公共领域的边界应该交给博客的主人去衡量而不是交给社会去评判。如果你所谈论的内容是你裤子之外可以与大家共享的,如果你觉得所有的表达方式与传播渠道中只有博客最适合,那就放心地写吧说吧传播吧,法无禁止视为许可,你有表达的权利与自由,何况现代技术又给了博客这么好的工具,只要你不违犯国家法律,就不要因为别人的指责而噤若寒蝉。
从这个意义上,如果不能依法制裁向文波,那就尊重向文波们的表达权利。
当然,博客时代,你是可以展示你的个性甚至隐私的,但是要知道,因为传播方式的公共性,天下人都有可能钻到你的裤子里瞧瞧,然后再给你说出去,你要考虑好风险和后果。当然如果你是木子美、芙蓉姐姐等,对此根本就不以为然,甚至希望全天下的人都钻到你的裤子里来看看,你还来得及成名,目前这个市场也还在。
作者系搜狐网财经频道主编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