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石 岩
目前,有关银行收费的讨论焦点迅速转移到了银联垄断的问题上。在7月22日举行的2006中国电子支付高层论坛上,有学者建议设立第二家全国性的银行卡组织,“希望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中国银联只此一家的垄断局面”。 同期,上海也有律师提出银联应转变为非盈利组织。
在类似讨论中,公众希望标本兼治的良好愿望可见一斑。其间,值得引起注意的是广东一位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上书,以及央行银监会对收费问题的重视。这两个事情无疑让反对收费的人们看到了希望。相反的是,不少人对上海徐汇区法院已经正式受理的市民邓维捷诉交通、工商、建设三家银行及中国银联跨行查询收费案并不看好。从中可以看到,人们认为立法和行政部门更有可能解决问题。
公众的厚此薄彼令人深思。稍微回顾一下类似纷争的演变历史,就可以知道这种重行政轻司法的“偏见”其实是非常理性的。比如,此前发生的航班延误补偿之争,旅客的怨气很大,虽然也有人曾经想过司法解决,但大多数人还是把希望寄托在行政管理部门身上。由此,民航管理部门就出台一个补偿方案,最后几大航空公司不乐意执行,不了了之。其结果就是旅客和民航工作人员不时发生冲突,但至今也不见问题得到解决。
又比如2004年发生在深圳的零售商家联合拒绝刷卡消费事件,双方都不愿意借助司法途径来解决,商家采取了联合抵制,企图由此能跟银行业达成一个较为合理的刷卡佣金比例。事件也惊动了银行业和商贸主管部门,或许这些部门也做了一些调解工作,但最终的结果也是不了了之。银行业不愿意让步,商家也只能逐步恢复刷卡。这样的结局无疑是“多输”的,商家损失了营业额,银行业表面上损失不大,其实却在大量的媒体报道和讨论中吃了一个公共形象上的大败仗。
这些事件不仅无疾而终,并且给公众留下了一个很坏的印象。那就是凡是发生与垄断单位的纷争,那么只能等待行政机关出马来平息,如果暂时解决不了,那么也只能等着彻底打破垄断了,问题才能根治,打破垄断肯定也只能由政府出面才能搞定。这种非黑即白的二元思路都是建立在忽视司法机制存在、夸大行政权力功能的基础上的。
事实上,上述纷争出现之时,无一例外都会有勇敢者站出来起诉,希望通过司法机制解决问题。在这次银行收费事件,或者更早前的银行卡收年费的事件中,都有律师和消费者进行起诉。但这样的诉讼虽然会被炒作一番,但随后关注的焦点就转移到有关行政部门身上,这些部门主动或者被动地出来做一些不恰当的表态,一般情况下状况得不到多少改观。而当初那些诉讼也会以一些模棱两可的结论而收场。
在以往的这类事件中,一些司法机关也不愿意做吃螃蟹的人,而是静观其变,甘愿充当纷争调解中的配角。眼下,又到了这样一个抉择的时刻,上海的地方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消费者的起诉,此时,或许应该稍微平息一下反垄断讨论,把注意力更多放到法院的审理裁决中去。在双方的举证、质证和法官的专业意见中,让问题彻底地得以呈现,纷争的平息也就有了一个较为可信的基础。
公众对行政力量的过高期待,并不能解决收费之争,在很大程度上更与打破垄断的初衷南辕北辙。务实地来看,目前是时候引入司法机制来平息这类纷争了,行政机关需要给予相关支持,公众也需要摆脱遇事就喊反垄断的简单思维,那么,如此纷争的解决就能获得一个开放和宽容的空间。此外,司法体制如果能因此发挥更多“息争”的功能,那么对于整个社会的进步也是善莫大焉。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