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ST 东泰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该院已立案审理关于芜 湖市经济委员会诉安徽东方纸业有限公司、芜湖东泰纸业有限公司、芜湖东泰 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一致行动人)返还垫付款 纠纷一案,受芜湖市经济委员会申请,根据芜中诉讼保字第066号民事裁定书,对 公司第二大股东芜湖东泰实业有限公司的财产在2000万元范围内予以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