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宣工控股股东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张家口市中级人 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于七月二十一日正式送达。根据(2006)张商破字第1号,宣工 集团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二00六年七月十九日申请破产还债,张家口市中级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宣工集团申请理由成立,依照有关规定,宣告宣工集团破产 还债,裁定已正式送达并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