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7月23日
    2、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宏声度假村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何福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90,557,926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56.6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项议案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以累计投票制表决。
    1、选举何福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选举罗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选举蒋卫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选举彭一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选举周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选举冯广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选举杨红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选举朱永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选举张仁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选举杨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选举张玉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2、选举孟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3、选举周守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4、选举范福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5、选举魏静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以上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见2006年7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s://www.sse.com.cn网站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项议案监事的选举以累计投票制表决。
    1、选举刘泽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至本届监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选举杨登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至本届监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选举王锡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至本届监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选举谭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至本届监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选举夏吉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至本届监事会期满为止。
    同意股份90,55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以上监事简历见2006年7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s://www.sse.com.cn网站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源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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