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的王琛建议,应改变国内银行卡组织与主管部门之间过分密切的体制联系,引入竞争因素,“在多种结算工具和支付网络的基础上,有条件引入境外竞争者,设立第二家全国性的银行卡组织”。(《中华工商时报》7月24日)。
竞争着的企业给我们选择的机会,我也曾经将竞争作为破除垄断的不二法门,但是经过市场的洗礼,我们终于明白选择并不必然让消费者成为上帝:我手机卡在几大电信商间换了几个回合,依然避免不了收费上被宰;众多的开发商,没有带来房价的合理化;私营、公营的医院,遍布城乡,药价依然高昂。“东山老虎吃人,西山的老虎也吃人”,没有法制的完善,再来个银联又会怎样?
竞争与法制是市场的两大法宝。银联的问题与其说是竞争的缺乏,笔者认为更是法制的缺位:因为法制的缺位,使得银联这样的中介性的组织,能够像政府一样发放文件要求收费;因为法制的缺乏,我们公众被隔在一片神秘帷幕之外,银联的治理模式、利润分配模式,我们都不得而知;因为法制缺乏,使得国家对其难以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当公众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却茫然地发现没有行政的、司法的救济途径。竞争诚可贵,但在没有法制的条件下竞争,多家银联的存在,只不过使得公众从面临一只老虎,到面临多只老虎。
市场经济没有捷径,如果说多办几个同类企业就会消除垄断的不足,那么我们就应该发现,电力、电信、医疗、教育等都不存在垄断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垄断的存在,并不仅仅因为市场中只有一个企业,更多的是因为存在着允许其胡作非为的法制漏洞,即使只有一个企业占据了绝大多数市场,只要其按公正的市场法制办事,我们仍然说这样的市场是健康的,微软就是见证。如果没有良好的市场法制,众多的企业,只能说明,我等消费者,在市场上面对着一个个山大王,我们仍然是被
抢劫的对象。
我们需要完善的市场法制,我们需要有力的市场监管,我们需要重视我们每个人声音、尊重我们意志的司法救济途径,当这样一切都具备时,银联即使是惟一的,也不可能是胡作非为的。
竞争诚然可贵,但市场不可能永远处于理性化的状态,有时我们不得不受制于条件同那些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企业打交道,这就需要完善法制来弥补市场竞争不足之憾,用主张公民的权利来防止强势的企业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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