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3.90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3.86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06年7月31日
    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根据创业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股利等情况时,本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 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P= 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P=( Po-D+AK)/(1+N+K)。 ”
    公司实施2005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0.40元人民币的分配方案后,创业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06年7月31日起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3.90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3.86元。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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