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7月1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06年7月23日,会议如期以电话会议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认为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
    特此决议。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ΟΟ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