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波导股份
    股票代码:60013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上地二街2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8号
    联系电话:010-6360303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报告书签署日期:2006年6 月26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报告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公司、普天股份:指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纪元: 指 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普天集团: 指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宁波电子: 指 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波导股份: 指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工贸: 指 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宁电工: 指 宁波市电子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股权转让: 指 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宁波电子56.7%的权益转让给新纪元,导致波导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行为
    标的股权: 指 本公司所持有的宁波电子56.7%的股权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上地二街2号
    注册资本: 19亿元
    法定代表人: 邢炜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1000001003810(4-1)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数据通信、网络通信、计算机及软件、相关的配套元器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服务;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工程施工承包、工程规划、设计;实业投资。
    经营期限: 永久存续
    税务登记证号:京国税海字110108710931555号
    京地税110108710931555000号
    成立日期: 2003年07月23日
    公司股东: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通讯地址: 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8号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成员的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居住地
邢炜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徐名文 董事 中国 北京
黄志勤 董事 中国 北京
鲍康荣 董事 中国 上海
陶雄强 董事 中国 北京
郑国民 董事 中国 杭州
徐立华 董事 中国 宁波
孙广相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郑奇宝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注:以上人员均无其他国家居留权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如下:
    直接持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80、900930,股票简称"上海邮通")国有法人股5874.933万股,占上海邮通股本总额的19.26%;
    直接持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00468,股票简称"宁通信B")国有法人股11500万股,占宁通信B股本总额的53.49%;
    直接持有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成都普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202.HK,股票简称"成都电缆")国有法人股24000万股,占成都电缆股本总额的60%;
    通过持股99.07%的子公司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76、900941,股票简称"东信股份")国有法人股共计36000万股,占东信股份股本总额的57.32%;
    通过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珠海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17,股票简称"G东和平")有限售条件股份共计2677.356万股,占G东和平股本总额的29.49%。
    除此之外,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此次股份变动前,本公司持有宁波电子56.7%的股权,宁波电子持有波导股份8337.6万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占波导股份总股本的21.71%。
    2、本次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1)股权转让情况
    2006年6月23日,本公司根据国资委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拍卖的方式将所持有的宁波电子56.7%的国有股权进行转让。此次拍卖的拍卖公告已刊登在2006年6月16日《天津今晚报》和《宁波晚报》上。
    新纪元参加竞买,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以306,200,000元的总价款购得上述股权。
    本公司和新纪元于2006年6月23日签订相应的《产权交易合同》和《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双方约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宁波电子56.7% 的股权以人民币306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纪元。
    ②自宁波电子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其56.7%的股权所含全部权益、对应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由新纪元享有和承担。宁波电子涉及的债权、债务将由新纪元完全承担。
    ③新纪元的声明和保证:
    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具有受让标的股权的权利和能力,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保证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承诺在受让标的股权后,将全力维护宁波电子的健康、稳定、持续地运转,如需转让、质押、托管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应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承诺在受让标的股权后,将严格遵守宁波电子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保护其它股东的权益,不利用其控股股东的地位直接或间接向其关联方转移公司资产。
    (2)本次股权转让未改变波导股份的总股本及宁波电子作为波导股份第一大股东的现状,实际控制人变化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3)受让方新纪元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周骐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6层
    注册资本 4.02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1000001001197(4-4)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197-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物资流通专业市场开发、经营;黑色金属、炉料、木材及其制品、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纸张、纺织原料及纺织品、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备品备件、摩托车及其配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现代化办公设备的组织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租赁、仓储运输(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汽车(不含小轿车)及其配件的批发、零售;客车租赁;针织品、服装、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与主兼营业务相关的信息咨询和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经营期限 永久
    成立日期 1992年9月2日
    国税税务登记证号码 京国税西字110102100011970号
    地税税务登记证号码 地税京字110102100011970000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6层
    邮政编码 100080
    联系电话 010-82828290
    (4)根据本公司的调查了解,新纪元完成本次收购后,暂无具体方案和计划对波导股份进行主营业务调整;暂无明确方案和计划对波导股份进行资产重组;暂无改变波导股份现任董事会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暂无重大调整波导股份组织结构的计划;暂无修改波导股份章程的计划;对波导股份的独立性亦没有影响。本次收购完成前,新纪元与波导股份之间也不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新纪元相关企业和波导股份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5)本公司不存在未清偿对波导股份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波导股份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四、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没有买卖波导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五、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持股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六、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普天股份就本次股权转让作出如下声明: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产权交易合同》(复印件)。
    3、《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