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纪委公布十大商业贿赂案 6厅级干部被党纪政纪处分
全省上半年共查960件商业贿赂案,处分6厅座,省纪委昨公布其中十大案例
时报讯 (记者 张玉琴 通讯员 粤纪宣) 昨日下午,省纪委向外界公布了最近查办的商业贿赂中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有个人违法犯罪的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估价管理所原所长李辉阳受贿案,也有集体收受回扣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列贿赂案等。 据统计,今年1~6月,全省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960件,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48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国家公务员要案10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人,厅级干部6人;已判刑116 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9人。
积极退赃将减轻处罚
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江青粦强调说,为继续保持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各级执纪执法部门将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和金融投资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涉及金额大、范围广、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商业贿赂大案要案。对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在商业活动中谋取非法利益,特别是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的案件,必须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惩不贷。要严格依法办案,不仅要严肃查处个人贿赂犯罪,而且要严肃查处单位贿赂犯罪;不仅要严肃查处受贿者,而且要严肃查处行贿者,双管齐下,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案件的发生。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商业贿赂大要案,并及时予以曝光,形成惩治商业贿赂的强大震慑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治理商业贿赂的信心。
同时,各级执纪执法部门也要认真把好刑罚处理的度,对主动交代商业贿赂问题,积极退赃,检举揭发他人的,要酌情从轻、减轻刑事处罚;对拒不交代,搞攻守同盟,甚至顶风作案的,要从严从重予以坚决打击。
案例1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估价管理所原所长李辉阳受贿案
1996年至2004年,李辉阳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审核市有关房地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评估过程中,通过调低土地出让金价格和加快评估速度等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正当“关照”,先后多次收受开发商或中介等13人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44.3万元、美金1万元、港币5万元。2006年5月30日,李辉阳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案例2
深圳市地质矿业协会原秘书长李勇受贿案
2003年至2005年间,李勇利用职务便利,为包工头郭某介绍龙岗区布吉罗定第五石场投资工程、深圳市深云场整治复绿工程,并多次收受郭贿送的人民币535万元;并两次收受园岭石场张某贿送的人民币13万元;多次收受金龟石场李某贿送的人民币10万元,港币3000元。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3
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原主任许文清受贿案
2002年2月,许文清伙同珠海市建设工程计算信息开发公司开发部经理周金刚,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期扩建工程模具厂房工程和物资大楼工程招投标中,为茂名市建筑集团公司珠海分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共同收受该公司陈某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5万元,2005年12月21日,许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周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案例4
广东工商报社原社长黄德荣受贿案
997年11月至2003年12月,黄德荣先后收受承印广东工商报印刷业务的广州市广雅印务有限公司及广东省财贸干部学院印刷厂冯某所送“回扣”共计人民币156.54万元。2006年1月17日,黄德荣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案例5
江门市民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邹汶辉行贿案案
邹汶辉于2002年1月3日,购买位于江门市价值人民币83.7万元的别墅一栋和位于广州市珠江新城价值人民币63万元的公寓一套送给新会人民医院院长方机,并为方及其家人支付前往南非的旅游费用人民币4.5万元。此外,邹在向新会人民医院销售药品期间,还支付给新会人民医院“回扣费”共计人民币93万元。2006年5月29日,邹汶辉因犯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案例6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列贿赂案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免疫规划所疫苗组原组长蔡汉港等7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广州办事处阮某等多家疫苗供应商所送的贿赂达1447.9万元,其中罗受贿人民币1118.5万元,蔡受贿人民币200多万元。目前,罗耀星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涉嫌向罗巨额行贿的疫苗供应商阮某等人的违法犯罪问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案例7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受贿案
2000年至2004年,李益民利用担任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陈某、广东一力药业有限公司曾某等6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9万元、港币329万元、美元2.5万元。其中,李益民在代表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中,3次收受陈某贿送的港币共计300万元。2005年9月26日,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8
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李春禄受贿案
2000年2月至2005年1月,李春禄分别多次收受汕头市自动化设备总厂郑某、天河弱电公司胡某、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梅某等5人所送贿赂共计人民币100万余元。李春禄现已被移送起诉。
案例9
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周明华受贿案
2003年12月,周明华代表喜之郎集团与世纪证券责任有限公司签订托管国债、企业债共2亿元过程中,收取该公司的“好处费”共200万元;2003~2004年,在与海通证券托管业务往来中,收取该公司的好处费113万元。
此外,周侵占公司托管证券超期利息和收益429万元。目前,周已被依法逮捕并移送起诉。
案例10
深圳旺海怡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华茂学校法人代表王庆茂行贿案
2001年11月到12月期间,王庆茂挪用华茂学校教育储备金人民币378万元贿送给深圳市发展银行宝安支行信贷部主任王斌等人,其中王分得125万元。此外,王还涉嫌挪用教育储备金折合人民币1.4亿多元。2005年3月,王庆茂、王斌被移送起诉。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