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7月17日公告后,
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A股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原方案中的对价安排现调整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
支付 66320100股股票,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份获得2.9股股票。
    二、原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现调整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除承诺将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公
司控股股东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还附加以下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转让股份除外);
    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根据公司业务需要,依据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家有权部门审批后,
向公司转让部分优质资产。
    三、增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司将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
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制度和方法,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须取得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股
票将于2006年7月27日复牌。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6年7月26日刊登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
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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