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和《股票发行审核备忘录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的要求,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06年7月27日至2006年8月2日期间,在北京、上海、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中的38家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其中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8家、证券公司9家、保险公司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