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1.5股对价股份和3.5 股定向转增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和定向转增股份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7月27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的到帐日及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的到帐日:2006年7月28日。
    5、复牌日:2006年7月28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6、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及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7月28日
    7、自2006年7月28日,公司股票简称由“厦门信达”变更为“G 信达”,股票代码“000701”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 年7月17日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7月1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1、对价安排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转增数量为4025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3.5股。此外,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还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直接送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5股。综合对价水平为每10股获送2.49股。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和定向转增股份不需纳税。
    3、获得对价和定向转增的对象和范围:截至2006年7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4、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承诺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以现金清偿占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
    (2)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60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卖出交易,总公司卖出股份所得资金将划入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时间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6年7月26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6年7月27日 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3 2006年7月28日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 恢复交易
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及定向转增股份到账日期
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及定向转增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信达”
该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4 2006年7月31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 交易
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四、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转增股份及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配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南》中的零碎股份处理方法处理。
    五、方案实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 占比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未上市流通股 85000000 42.50%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7799500 28.22%
(一)发起人股 85000000 42.50%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7750000 28.20%
1、国家股 - - 1、国家股
2、国有法人股 85000000 42.50% 2、国有法人股 67750000 28.20%
3、境内法人股 - -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外资法人股 -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自然人股 - -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6、其他 - - 6、其他
(二)定向法人股
1、国家股 - - (二)内部职工股
2、国有法人股
3、境内法人股 - - (三)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4、外资法人股
5、自然人股 - - (四)高管股份 49500 0.02%
6、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15000000 57.50% (五)其他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2450500 71.78%
1、内部职工股
2、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3、高管股份 33000 0.02% (一)人民币普通股 172450500 71.78%
4、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4967000 57.48% (二)境内上市外资股
1、人民币普通股 114967000 57.48%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 - (三)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 - (四)其他
三、股份总数 200000000 100% 三、股份总数 240250000 100%
    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 0 G+12个月内 注1、2
12012500 G+12个月-G+36个月
24025000 G+36个月-G+60个月
67750000 G+60个月后
    注1:G 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注2: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60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七、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但是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会被摊薄。
    八、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厦门湖里信宏大厦二楼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61006
    联系人:范丹
    电话:0592-5608098
    传真:0592-6021391
    九、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表决结果公告;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