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林洪浩 通讯员粤纪宣
昨日,广东省纪委对外通报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估价管理所原所长李辉阳受贿案等10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据统计,今年1~6月,全省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960件,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48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国家公务员要案10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人,厅级干部6人。
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江青粦说,这次公布的10起商业贿赂案,涉及工程建设、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多个重点领域。既有受贿的,又有行贿的;既有个人违法犯罪,又有企事业单位集体收受回扣贿赂;既有单一个案,也有串案窝案,具很强代表性。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估价管理所原所长受贿案
李辉阳收开发商240多万
1996年至2004年,李辉阳通过调低土地出让金价格和加快评估速度等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正当“关照”,先后多次收受开发商或中介等13人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44.3万元、美金1万元、港币5万元。2006年5月30日,李辉阳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深圳市地质矿业协会原秘书长李勇受贿案
李勇收包工头535万
2003年至2005年间,李勇为包工头郭某介绍龙岗区布吉罗定第五石场投资工程、深圳市深云场整治复绿工程,并多次收受郭贿送的人民币535万元;两次收受深圳市宝安区园岭石场张某贿送的人民币13万元;为深圳市龙岗区金龟石场迁址和整治工程创造便利条件,并多次收受金龟石场李某贿送的人民币10万元,港币3000元。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原主任许文清受贿案
受贿25万被判三年
2002年2月,许文清伙同珠海市建设工程计算信息开发公司开发部经理周金刚,为茂名市建筑集团公司珠海分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共同收受该公司陈某的贿赂35万元,其中许分得25万元,周分得10万元。2005年12月21日,许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周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广东工商报社原社长受贿案
黄德荣吃“回扣”156.54万
1997年11月至2003年12月,黄德荣在担任广东工商报社总编辑、社长期间,先后收受承印广东工商报印刷业务的广州市广雅印务有限公司及广东省财贸干部学院印刷厂冯某所送“回扣”共计人民币156.54万元。2006年1月17日,黄德荣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江门市民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邹汶辉行贿案
给院长送别墅送公寓
邹汶辉为取得向新会人民医院销售药品的便利,于2002年1月3日,购买位于江门市价值83.7万元的别墅一栋和位于广州珠江新城价值63万元的公寓一套送给该院院长方机,并为方及其家人支付前往南非的旅游费用4.5万元。此外,邹还支付给新会人民医院“回扣费”共计93万元。2006年5月29日,邹汶辉因犯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列贿赂案
7人涉案受贿2000多万
该系列案件共10件10人,其中涉及国家公职人员7人,涉案金额2242万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免疫规划所疫苗组原组长蔡汉港等7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广州办事处阮某等多家疫苗供应商所送的贿赂达1447.9万元,其中罗受贿人民币1118.5万元,蔡受贿人民币200多万元。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受贿案
广药原老总受贿被判无期
2000年至2004年,李益民利用担任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陈某、广东一力药业有限公司曾某等6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9万元、港币329万元、美元2.5万元。其中,李益民在代表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中,3次收受陈某贿送的港币共计300万元。2005年9月26日,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受贿案
李春禄受贿100万元
2000年2月至2005年1月,李春禄在任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属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招标一部经理、招标中心主任及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分别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00万余元。李春禄现已被移送起诉。
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周明华受贿案
喜之郎经理收受200万
2003年12月,周明华代表喜之郎集团与世纪证券责任有限公司签订托管国债、企业债共2亿元过程中,收取该公司的“好处费”共200万元;2003年~2004年,在与海通证券托管业务往来中,收取该公司的好处费113万元。此外,周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托管证券超期利息和收益429万元。目前,周已被逮捕并移送起诉。
深圳旺海怡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华茂学校法人代表王庆茂行贿案
学校法人挪用1.4亿多
2001年11月到12月期间,王庆茂为使不符合申请贷款条件的深圳旺海怡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获得深圳市发展银行宝安支行2.2亿元贷款,挪用华茂学校教育储备金378万元贿送给深圳市发展银行宝安支行信贷部主任王斌等人,其中王分得125万元。此外,王还涉嫌挪用教育储备金折合1.4亿多元。
2005年3月,王庆茂因涉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挪用资金罪,王斌因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罪被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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