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8月12日上午 9:30
    二、会议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向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5000万元的议案》;
    2、审议《关于闫仁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6年8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于2006年8月8日— 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前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人:邓先生、陈小姐
    电话:(028)86316723、(028)86316733转8826
    传真:(028)86316753
    邮编:61004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委托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向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5000万元的议案》;
    2、审议《关于闫仁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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