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7月25日在武钢宾馆康三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毕传淑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上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06年上半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基本状况报告》、《上半年固定资产处置核销的报告》以及《关于免除陈明杰董事职务的议案》等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依法规范运作,2006年中期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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