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江西省交通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江西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再次延长部分车型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过渡性优惠期的通知》(赣交财审字[2006]75号):为减轻企业成本增长过快的负担,配合国家燃油价格进一步调整的实施,确保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与江西省分步执行高速公路车型分类规定平稳过渡,对部分车型的客车车辆通行费继续给予一年期的优惠,自2007年6月1日起,按江西省现行统一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执行。
    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对部分车型的客车车辆通行费给予过渡性优惠政策原定一年(2004年12月26日至2005年12月25日),期满后延长了半年时间(2005年12月26日至2006年6月30日),相关信息详见2004年12月25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2005年12月23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