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7月24日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字[2006]156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