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7月25日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黑国资产〔2006〕254号),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