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蒋飞 发自深圳
因需要等待明伦集团周益明案的最终侦查和审理结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中止了牵涉明星电力(600101.SH)的4项民事诉讼的审理。由于在上述4项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承担了担保责任,本次诉讼的中止审理,将使明星电力在案件中止审理期间免予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4起诉讼原告均是华夏银行,分别是其诉深圳市明伦光电335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诉深圳市索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诉深圳市日汇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8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以及诉明伦光电195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明伦系曾通过其控制的明星电力等渠道从多家商业银行套取贷款,从而造成了一系列资金黑洞。
周益明是2003年以资产重组的方式进入明星电力的。2002年8月,周益明在资本市场首次公开亮相,出资5666万港元收购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联大集团(0346.HK)75%的股权,同年11月联大集团更名为明伦集团(香港)有限公司。2003年3月,周益明控股的明伦集团以高出净资产30%的价格,投入3.8亿元收购了明星电力28.14%的股份,成为明星电力第一大股东,周益明本人随后也成为明星电力董事长。收购明星电力让当时年仅29岁的周益明声名鹊起,以10亿元的身家名列2003年胡润(胡润新闻,胡润说吧)百富榜83位,成为各方瞩目的年轻新贵。
但是明伦集团入主明星电力后,采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外拆借资金以及违规担保等手法,大肆掏空公司。截至2005年12月10日,仅明星电力自查就发现,涉及明伦集团的资金占用及对明星商社的违规担保就高达3亿元。去年年底,明星电力董事、财务总监赵丽萍以及具有明伦背景的副董事长赖学军、监事郭忠先后因涉嫌挪用资金被刑拘。周益明也在新年前被四川警方逮捕。
明星电力昨日收盘于5.99元,下跌1.80%。 (责任编辑:康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