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中央财政将采取“高成本使用能源”政策
财政部:燃油税将尽快出台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昨日在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透露,财政部将密切跟踪国际油价变化,研究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燃油税尽快出台。
廖晓军表示,“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理顺能源产品价格,抑制能源低成本消费,将低成本使用能源的鼓励政策改为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而征收燃油税的作用之一,就是促进环保和节能。
燃油税自提出后近10年来经历了无数波澜。近段时间,燃油税出台的话题一度升温,再次成为众人关注和期盼的焦点。早在1994年,有关部门即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的动议。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拟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
但历经10年,燃油税以“时机不对”、“燃油税改革方案出台受价格因素影响,原油价格居高不下,需考虑各方面因素”等理由被搁置下来。
今年“两会”期间,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向外界透露了一个细节,燃油税票已经印好。预示着开征燃油税已为期不远。
除了推进燃油税尽快出台,在择机出台更有利于节能的优惠措施上,财政部还要研究全国范围内资源税税额调整方案,并逐步完善资源税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廖晓军认为,节能工作应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主导,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在节能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节能首先要理顺能源类产品价格,将低成本使用能源的鼓励政策改为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
廖晓军透露,最主要的就是要将目前矿业权无偿取得和有偿取得的双轨制统一改为有偿取得,实现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还原资源成本。
而在日前召开的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就审议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其中就最新规定,新设采矿权将通过招投标形式才能获得。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