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25日宣布,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突破2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3600多亿元,达到去年全年三分之二的水平。
财政增收,表面来看,是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企业效益大幅提高的反映。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长10.9%,增幅达近10年最高,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28%。 但是理性分析,不难发现,财政大幅增收与重工业、房地产业的经济过热密切相关,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比去年同期增长29.8%,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4.2%,重工业投资增长32.6%。近年来财政增收实质是结构性经济增长的问题。
然而,财税收入增长并非越快越好,增收并非没有代价,当期收入高速增长,有可能牺牲可持续发展,如地方在取得高增长、高财政收入的同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抬高了房价,加速消耗着土地、矿产等不可再生资源,及至最终得不偿失,断了子孙财路。
从理论上讲,存在这样一个均衡点,当增长越过该点时,就会出现增长的净代价。如果把这种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增加放在一个更长的时间段来考量,带来的将是社会福利净损失。但是,作为分散的地方政府,尤其是地方官员出于任期内政绩考虑,以及部门基于各自利益,常难以认真理会这个增长的均衡点,总是要倾向于跨越之。但是,这种增长的代价和成本却由国家、整个社会和民众来长期担负。
现实中,一些地方官员基于财政收入以及本届政绩的考虑,做大投资的冲动强烈,以加速批地、卖煤等不可再生资源来求得发展经济,增加财源。“土地财政”和房地产工程,使一些地区成为财政收入“暴发户”。但是,在这种“暴发户”式的发展和增收模式下,普通百姓难以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而且还恶化了今后生存环境,同时也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风险。这种增收越多,背后的问题就越大,今后财政将为此背负的包袱也就越重。
因此,未来,政府需要充分注重财政收入增长的质量,即持续增收能力,而不是短期增长数量和速度。在当前财政继续大幅增收的大好形势下,应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其转型的紧迫性。只有切实推进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财政转型,才能实现财政收入长期的“和谐增长”。
一是实现财源结构的转型。要花大力气做好调整政府财力结构和优化税收收入结构这两篇文章。在政府财力结构方面,将预算外的收入纳入到预算,逐步将土地收益纳入预算管理,通过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遏制地方盲目增长的冲动。在税收收入结构上,要着力提高与财产相关联的直接税的比重,降低以产值为税基的税收比重,减少税收对经济的扭曲性激励,增强税收的稳定性,同时增进税收的公平性。
二是加快财政支出结构的转型。财政作为政府执政的重要手段和财力保障,应以公共服务为基本纲领,重视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提高对公共服务领域、重点事业的保障能力。这些领域就包括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弱势群体关怀等,在这些方面,财政要强化支出责任,力促社会和谐。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地区差距过大问题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危害,财政在调节收入分配领域要进一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是财政要大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越来越面临着资源和环境的双重制约,要求我们必须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走集约型和节约型发展道路。财政应充分利用税收、财政贴息、政府采购等各种财税手段,促进产业、产品结构的优化,支持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鼓励节约能源、水、土地和矿产资源,限制污染,鼓励和支持健康文明及可持续的消费方式,形成节约资源、能源的财税体制。
四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投入,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加大农村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力度,从政策上、制度上、投入上采取措施,增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保护农业的基础地位,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通过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和财政资源配置,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形成区域协调发展的机制。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