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7月18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
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同意对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内容作如下调整: 原为: 以永安林业目前总股本16,
723.26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
股东定向转增2,960.64万股,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 根据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5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
东每10股获得2.744股的对价。 调整为: 以永安林业目前总股本16,723.26万股
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
增3,552.768万股,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6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
获得3.196股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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