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我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的通知》(京能集团办字[2006]246号)。
    根据通知精神,为解决煤价上涨、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影响,同时考虑到在2006年底前投运烟气脱硫设施但未在上网电价中考虑脱硫成本而对统调燃煤机组的成本所造成的影响,我公司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将进行调整。从2006年6月30日起,我公司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由2006年6月30日以前的339元/千千瓦时上调为366.8元/千千瓦时(脱硫机组)。本次上网电价的调整,将使公司全年发电收入有所增加。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