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06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监局《立案调查通知书》(京证稽查发【2006】3号),因涉嫌存在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将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