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27日电(记者任会斌、李泽兵)从日前于呼和浩特市召开的全国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上获悉,为尽快改变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落后的面貌,我国将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力度。
少数民族地区地处偏远,自然条件恶劣,贫困人口较多。 据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高鸿宾介绍,近年来在扶贫资金计划分配和扶贫政策执行上,国家一直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予以重点倾斜。
高鸿宾介绍说,2005年,国家共向内蒙古、新疆、广西、西藏、宁夏五个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三个民族聚居省份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48.4亿元,比2004年增加4.7亿元,占当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总额的40.2%。
记者了解到,在2006年的中央扶贫资金计划安排上,国务院扶贫办进一步加大了倾斜力度。除继续安排实力较强的省市对口帮扶少数民族省区、全国帮助西藏外,还进一步强化了省级机关和大企业对口帮扶少数民族地区的力度。此外,国家还将动员和安排中央国家机关和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少数民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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