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下称“信产部”)前日发布《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强调境内电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国投资者变相租借、转让、倒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业内人士对该政策的效用提出质疑。 由于信产部只是要求限期展开自查自纠,更有观点认为,政策只具有象征性意义。
规范而非禁止
电信研究院一位资深电信政策专家对《第一财经日报》称:“信产部出台这个文件,目的在于规范外资经营电信增值业务,而不是禁止。”
根据我国2000年加入WTO的相关承诺以及《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外资可以采用合资的方式经营电信基础和增值业务。对于电信增值业务,入世两年后就已经取消地域限制,外资持股上限50%;而移动和数据业务,入世五年就取消地域限制,外资上限49%。
上述专家认为,外资经营电信增值业务在中国已经是合法的事情,所以信产部不可能逆潮流而动,只能是加强对这一市场的整顿和规范。
Frost &Sullivan
中国总裁王煜全甚至认为,这一通知的意义更多是象征性的。信产部要求展开自查自纠,“逾期仍未改正的,依法撤销其相应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王煜全认为,这样的措施没有可实施性,因而难以达到整治的效果。
上述专家也表达了类似的担忧。他认为,目前行业内这种情况是相当多的,“通知的出台可以促使不规范的走向规范,但也可能造成地上的转到地下。”
SP生存玄机
一些被外资收购的SP,并没有因这个通知的出台而手足无措。在他们看来,这个通知只是重申了之前的政策而已。
“我已经看到了这个通知,不过我不觉得会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北京一家年初被外资收购的SP老总接受采访时表示。
据其解释,虽然他的企业被外资收购,但从公司法人以及相关的登记注册资料上,其实看不出任何外资的痕迹。
据介绍,外资收购SP一般会选择在境外注册一家BVI(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同时在国内选择一家中国企业,两者签订委托代理关系,收购过程由这家中国企业完成,被收购SP与境外企业签订的是“服务协议”。也就是说被收购SP把全部收入都转给外资,但外资并没有真正拿到SP的牌照等资源。
信产部的通知对境内电信公司在境外上市再次提出了严格要求,“必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但上述SP老总表示,按照外资收购方的计划,这些被收购企业确有上市计划,但最终上市的会是BVI公司,而不是这些被收购的SP,而且会以服务、CP等概念,而不是电信增值业务提供商的概念。
他认为,从目前来看,外商投资境内SP基本上是出于业务以及盈利的考虑,所以投资者并不是外国的专业电信运营商,“目前还看不出外商希望向基础电信业务渗透的迹象。”
Google 合作非法?
通知中的禁止条文,包含了针对外资公司通过借牌运作,在境内提供ICP(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业务的情况。由于ICP也属电信增值业务牌照的一种,因此有专家认为,类似合作可能有违规嫌疑。
例如,如果搜索引擎巨头Google的域名、注册商标和ICP牌照与国内网站“赶集网”授权使用等情况属实的话,这种合作关系就存在一定问题,甚至是非法的。
王煜全认为,Google等外资互联网企业自然也包含在这个通知的对象范围之列。因为通知同样要规范外国投资者与境内增值电信公司在互联网域名、注册商标、场地和服务器等设施,以及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合作行为。
而Google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一直与赶集网“共用”一张ICP牌照(京ICP证 050124 号)。对此,Google
新闻发言人强调,Google一直与中国政府保持密切沟通,并且一定是在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经营,但她拒绝透露关于Google在中国建立合资公司以及牌照问题的进展。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