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7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一、审议通过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的议案》
    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现正申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设立专用帐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组织办理相关事宜。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爽朗同志(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爽朗同志于2004年7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十五期董秘培训班学习,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8日
    附:简历
    刘爽朗,男,29岁,大专学历,2000年至今在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工作;2004年7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十五期董秘培圳班学习,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