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07月19日至7月27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出席会议的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四千万元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1票;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灯市口支行办理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高军认为:谨慎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反对本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于召开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定于2006年8月14日召开,会议有关内容详见《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