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7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7月25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为董事刘绥芝先生、钱竞琪女士、葛猛先生、吴廷昌先生、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和包文兵先生,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绥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
    同意: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92.36%。爱涛精品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为保证爱涛精品业务的顺利开展,本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8月2日通过决议,同意为其不超过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为期一年的担保,爱涛精品同时提供反担保。该事项于2005年8月5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现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担保到期后,继续为其不超过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为期一年的续保,爱涛精品同时提供反担保。
    至此,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同意: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