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良茂期货 翁嘉鸣
    股指期货即将推出,业内对股指期货基金的呼声也越来越多。笔者认为,眼下由于大多数投资者对期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不熟悉,因此推出该产品应该谨慎。 不过,面对部分高风险偏好的投资者的需求,基金公司还是可设计相应产品形式推向市场,而指数型基金应是较好的先行者。
    目前指数基金投资者可基本分为两类:一是以获得市场平均利润为目标,而无意将择券作为主要精力投向的被动投资者;二是讲究大市“择时”的波段操作人士。且不论实际效果如何,相较对主动基金进行“择时”操作的难把握和不合理性,对指数基金的“择时”操作更容易被人接受。
    在第二类投资者眼中,不仅要分享指数上涨的行情和回避跌势,更希望把握机会“做空”下跌市道,使资金不被闲置。通过构造“成份股指数组合+股指期货”的模式,可给市场创造尝试这一工具的机会,通俗地说就是指数基金中适时配置股指期货产品。
    由于指数成分股组合较之主动型股票组合,相对基准指数的敏感性BETA值更小,理论上说,管理人如不进行增强操作,净值趋势仍可与基准一致,幅度则取决于配置比例。以指数成分股做组合相对构建主动组合,使基金管理人减少了精力消耗,从而为投资者降低了承担的费用成本。而基金管理人需关心的则是“卖空”期指时机,“对冲”正股组合以回避下跌,而上涨趋势仅进行被动投资,争取减少下跌损失,使自己的业绩超越指数基准。
    笔者在与个别基金经理的交流中发现,尽管部分人认为“择时”指数是一种赌博,较选股更难,但同时也认为多一种金融工具也是很好的选择。因此,基金管理中“卖空”权利的使用时机应取决于基金投研部门的决策,而未必在基金合同强行规定。按照对冲交易的类型和目标不同,绝对回报型产品可采取购入与指数成分股组合等值的空头头寸进行套期保值,锁定既得收益的保守策略;如采用更激进的投资策略,则不限制增强部分中期指双向交易方向之—进行投机交易。所以按照投资风险的大小,各类产品均可以在相应投资者的需求中得到市场。
    期指交易风险在于其赢利(或亏损)效率较现货交易更高,通俗而言就是“赚得快,输得快。”但由于经纪商出于运营风险,在结算准备金和客户权益两方面进行风险监督,亏损最多仅限于投入本金(假设基金以5%的净资产投入,全部损失则为5%)。该产品的投资风险在于:基金管理人对判断市场失误,期指交易出现亏损;无法预料管理人的期货交易使用时机,即投资者与管理人对指数趋势产生多空分歧;基金产品为主动型相对回报产品,同样不保证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