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辛苑薇)昨天,信产部发布《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外国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以及要求境内电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国投资者变相租借、转让、倒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
信产部表示,近来发现一些外国投资者通过域名授权、注册商标授权等形式,与境内增值电信公司规避规定要求,在我国境内从事非法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为规范此市场,信产部做出相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外国投资者必须按照规定,申请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并申请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并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外国投资者不得在我国境内投资经营电信业务。
此外,境内电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国投资者变相租借、转让、倒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境内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提供资源、场地、设施等条件。另外,信产部在互联网域名、注册商标、场地和服务器等设施、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加强严格审批,必须是电信增值业务公司依法持有。
易观国际分析师田晓东表示,新通知的出台,不会一味排斥外国投资者来投资中国电信业。而是在未来3G增值业务到来前,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形成良性竞争秩序。据了解,截至今年3月底,通信业务主管部门共收到外商投资电信业的正式申请24份,申请合作的主要内容均为增值电信业务。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