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7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已于2006年7月15日送达全体监事。 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静琴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06年度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一致认为: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中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时我们保证公司所上报的2006年度中期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