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7月26日,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编号:0607250002)。 据该“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8507500股全部转让给公司原第三大股东吉林省明日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过户现已完成,过户日期为2006年7月25日。上述股权过户完成后,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吉林省明日实业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法人股21221751股,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