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首尔7月28日电(记者张锦芳)韩国的原料和能源几乎全部依赖进口。多年来,韩国采取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海外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以满足国内对能源的需求。
韩国30多年前便开始探索到国外开采石油,目前韩国在海外的油气资源开发已涉及20多个国家。 2000年至2003年,韩国用于海外油田开发的投资达到17亿美元。2004年,韩国通过其海外油气开发项目进口的石油天然气折合3100万桶,占国内石油消费总量的3.8%。
过去10多年来,韩国一直将越南作为在海外进行油气开发的重点国家。韩国数家企业在越南东南部近海联合开发的11-2矿区,预计总共可产天然气9000亿立方米、原油1.5亿吨。而韩国企业在越南东南部近海开发的15-1矿区,目前每天已能够生产6.7万桶原油。
韩国最早到海外开发油气资源的民间企业是SK公司。1983年以来,该公司在埃及、秘鲁、巴西、利比亚、赤道几内亚等11个国家的19个矿区勘探开采原油和天然气。目前SK公司在海外油田的原油日产量为2.5万桶,预计2007年和2010年将分别增加到6万桶和10万桶。此外,大宇国际、LG商社、GS集团、东源等10多家韩国民间企业也在积极参与海外油气资源开发。
韩国国有石油天然气公司近年也加大了与其他国家石油公司合作的力度。韩国瓦斯公社目前正参与缅甸、卡塔尔等国的石油天然气开发,韩国石油公社在哈萨克斯坦和利比亚等国与当地国营石油公司有合作关系。最近,国营韩国石油公司以2.7亿美元获得了加拿大艾伯塔省一个油田约2.5亿桶的石油储量。
韩国企业在海外勘探开发石油资源得到了韩国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扶持。2004年11月,韩国设立直属总统领导的国家能源咨询会议,由总统直接领导解决国家能源问题。2004年12月,韩国政府制定了改善能源供求的三年计划,其中包括支持企业到海外开采油气。2005年3月,韩国政府决定给在海外勘探油气的企业提供风险融资,并在股市设立油田开发基金,培育专门在海外从事油气开发的企业。
根据今年3月通过的韩国《国家能源基本法》,韩国还设立由总统任委员长的国家能源委员会,以加强对在海外开发油气资源等能源工作的领导。按照韩国政府的计划,韩国在海外开采油气占韩国油气消费总量的比重应由2004年的3.8%提高到2008年的10%。
此外,韩国政府还积极展开能源外交。总统卢武铉近两年先后访问了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越南、印度、乌兹别克斯坦、阿联酋、阿塞拜疆、阿尔及利亚和尼日利亚等国,探索与这些国家进行能源开发合作,并与俄罗斯和乌兹别克斯坦签订了能源开发框架协议。去年年底,时任韩国国务总理的李海瓒访问阿联酋、科威特、沙特、卡塔尔和阿曼五个海湾国家,与科威特签订了石油天然气合作框架协议,两国决定成立双边石油合作委员会,并在韩共同储备科威特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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