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从8月1日开始,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与转让环节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一并办理;地方税务机关暂没有条件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的,应委托契税征收部门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税收。 个税征收政策一经发出,房产市场一片哗然。
在此消息被媒体披露的第一天,北京二手房市场出现了集中过户现象。据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消息,其27日当天申请办理加急过户的客户数量比平时日均过户量增长了5倍。其一位工作人员一天接到四十几个要求办理加急过户的电话,甚至有很多二手房交易双方刚做完面签,买方贷款审批还在进行阶段的,也要求办理加急过户。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统计数据也显示,此消息后,其权证部门每天过户量比平时多了4倍。
对个税征收政策的出台,二手房中介普遍持乐观态度,认为这种暴增的交易现象很快会趋于平稳。
“我爱我家”认为,国家通过税收的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是对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打击,此次个税落地会使二手房市场前景变得更加明朗和乐观。由于该政策涉及的二手商品房处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内的占了较大比重,实际算下来所交纳的个税金额却不是很多,甚至低于营业税征收税额,因此并不影响业主出售时的利益。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副总经理宫萍认为,该政策就以往个税扣除项目作了增加并详细说明了项目包括内容。其中,扣除项目在原有的购买、出售税费基础上又新增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将所有购房支出费用进行扣除,真正做到是对售房盈利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支出明显减少。另外,对于征收比例问题,国税局提出因地制宜,符合区域发展要求,有利于个税征缴工作进行,并能有效支持二手房市场的发展。
本次个税政策明确表示,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这对二手房市场实际是一大利好。
目前市场上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市场状况而导致产权证不能及时拿到手的情况十分普遍。据估计,若以产权证上时间为基准,则有30%的公房被划为征收个税的行列,对于二手商品房来说划入比例将更大。据北京中原成交数据显示,5年以内成交的二手商品房占总成交量的60%。如果这样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二手房供需量,进一步加剧目前市场1∶6的供需比,显然这是不符合政府鼓励二手房市场发展的大政方针的。(31A5)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