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即将公布
□本报记者 薛黎
中国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锭明在29日的东亚投资论坛上表示,我国将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到2010年达到10%,到2020年达到16%左右,这将带来巨大商机,到2020年需要投资8000亿左右。
“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修改完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编制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一旦国务院批准就将对外公布,并将成为我国解决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徐锭明表示,该规划内容丰富,包括了国际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和经验、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意义和任务、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总体目标是要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解决农村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和农村生活燃料短缺问题,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发展。
具体而言,我国将因地制宜开发小水电,重点开发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和怒江流域,到2010年水电要建成1.8亿千瓦,2020年时水电将达到3亿千瓦。
风电的建设目标是到2010年建成500万千瓦,形成江苏、河北、内蒙古3个百万千瓦风电基地,2020年建成3000万千瓦,形成若干个200万千瓦以上的风电大省,6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生物质能也将加强,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将达到3000万千瓦,沼气达到440亿立方米,固体成型燃料5000万吨,生物燃料乙醇1000万吨,生物柴油200万吨。力争2020年农村户用沼气8000万户。
太阳能方面,将在偏远地区建设独立太阳能电站和户用光伏电源;在经济条件较好地区发展并望光伏电源,在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建设大型太阳能光伏热发电示范站。争取2010年太阳能发电30万千瓦,2020年达到180万千瓦。
此外,政府还将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优惠上网电价,电网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在全社会分摊。
为达到“2010年基本实现以国内制造为主的装备能力,2020年形成以自有知识产权为主的可再生能源装备能力”,中央财政还将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产业建设等,并予以适当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