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可持续的方式实现社会责任。”杜邦公司董事长兼CEO贺利得说;
“取之社会,用之社会。”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总裁包逸秋说;
“做优秀公民不应只是商业姿态。……可持续发展和企业责任成为我们所有运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爱立信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思文凯说;
“责任和利润不是博弈关系。人们对百年老店做过调查,他们都倡导社会责任第一,利益、利润第二。”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说;
……
以上这些全球知名企业的领导人在关于企业价值和文化的表述中,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要求企业承担对社会的责任,突出强调对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劳动者和环境的保护。这个眼下炙手可热的词语正如思文凯所言,并非一种商业姿态,而是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企业内在的需求和自觉行动。要深刻地认识这一点,需要在理论上对企业性质进行重新认识。
企业身份的双重性:法人企业与公民企业
党的十四大之后,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确立了中国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法人地位。但现代企业并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它不仅以社会存在为环境,同时也直接和间接地影响着社会存在和发展。它在生产性消费和经营活动中对社会环境、文化、道德的影响,比自然人公民要大得多。因此,法人企业必须承担起另一个角色,即公民企业。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初步建立后,新一届党中央提出建立和谐社会的新目标。在此背景下,中国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法人和社会公民的双重身份,不仅面临着在竞争中发展的问题,也面临着在和谐社会发展中承担起作为企业公民应当承担的责任问题。
企业资本的双重性:自利性与利他性统一
早在200多年前,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就对资本的自利性进行了描述,但仅仅认识到自利性,还只是认识了资本本性的一半。事实上,资本也具有利他性的一面。亚当·斯密关于经济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客观上增进了社会利益发展的论述,其实已经指出了这种两重性。
大量实践也证明,如果企业对社会贡献大,企业也能从中获得市场规模的扩张,获得社会认可的品牌效应,从而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为企业资本进一步增值提供条件。凡持久性成长的大企业、跨国公司,无不是在企业自觉的自利与利他的互动中成长起来的。资本的本质是自利和利他的统一,在自利和利他的互动中增殖应成为资本增殖的规律。我们倡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资本双重性中的利他性表现。
企业发展空间的双重性:市场与社会的互动
虽然企业发展的要素资源,如资本、土地、人力资源等主要是通过市场配置获得的,但还需要诚信文化、居住条件、环境质量、法制环境、人力资源禀赋、社会公共服务质量等社会空间环境的支撑。好的社会空间环境是企业免费获得的外部红利,也是构成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尽管按照现代市场与社会分工理论,社会空间环境属于公共领域,主要由政府来提供。但政府并不是社会环境唯一的建设者和维护者,社会空间环境的最终所有权属于全社会公民,其质量的提高,不仅取决于政府所进行的硬件方面的公共投资和公共管理水平,更取决于公民素质的水准。
如果企业仅仅满足于单方面免费享受公共环境带来的红利,这个红利就会越来越少。只有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下,在自觉地促进社会进步中,才能获得公共环境红利的高额回报。许多国际品牌企业,从社会得到的红利回报远大于它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这也正是许多国际上著名企业对公益事业投资乐此不疲的原因所在。
应当说,具有强烈公民意识的企业是有意识利用市场与社会两种资源、两种空间并在互动中发展的企业,而缺乏公民意识的企业则无法获得这种互动带来的益处。
企业发展动力的双重性:竞争与共生互补
企业在市场与社会的两元空间中,还可以获得两种不同的发展动力:竞争力和共生力。
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西方社会建立起来的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福利社会,实际就是一个竞争市场与共生社会互补互动的社会。企业要获得市场给予的资源,就必须具有竞争力,而企业要获得社会的资源,就必须学会共生能力。企业要获得共生能力,就必须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通过以上四方面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在现代社会倡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是企业资本特性、发展空间、发展动力所具有的双重性特质决定的。在企业双重性中,与市场相关联的企业特征是显性的,给企业带来的利益是直接的、即时的,可计量的,容易认识和把握;而与社会相关联的特征,则是隐性的存在,给企业带来的收益是间接、长远,而且难以计量的,不容易被企业自觉地去认识和把握。这正是为什么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管理,早已被企业和社会所认识,而与社会关联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直到20世纪的80年代,才被企业和社会所认识的原因所在。
企业的双重性管理:从非自觉责任到自觉责任的升华
目前世界掀起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运动,在本质上是一个现代企业管理从单重管理向双重管理的升华,从非自觉责任到自觉责任的升华。为此我国在企业责任治理方面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通过企业使命与价值观的重建,使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实现从非自觉向自觉的飞跃。如本文开篇所述,那些成功获得持续发展的企业,都有自己追求的企业价值和文化,虽然表达方式和内容各异,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自觉践诺企业社会责任。
2、发挥企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规范的制度约束机制。由于公共领域存在搭便车效应,单纯让企业自觉地来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将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因此需要借助社会监督力和企业群体之间的相互约束力来推动,并且要使这种约束力成为制度化、规范化的东西。1996年6月由欧美的商业组织及相关组织制订的SA8000(Social
Accoutability
8000,社会责任标准8000),是全球首个对企业进行道德规范的国际标准。尽管国内对这个标准还有不同意见,但是通过规范的制度化的约束机制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3、强化企业的依法经营,是目前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当务之急。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企业,发展程度参差不齐。有些企业已经在自觉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还有许多企业仍然停留在违法经营或损人利已的低级经营活动中。据估计,目前我国每年流失的税款大致在1000亿元左右。在中国的财富排行榜上也出现财富拥有量与纳税贡献极不对称的情况。企业纳税是企业依法经营最基本的责任。如果企业连依法经营都做不到,从企业道德和价值的层次要求企业去履行更高社会责任,显然是不可能的。
4、要按照现代市场经济和企业双重性的要求,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避免以行政摊派方式搞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在保证企业法人前提下以企业的自律为基础进行的。企业社会责任是对社会负责,而不是对政府负责。国际上SA8000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并不是政府强加给企业的标准,而是企业民间和社会组织自律的结果。所以,我们在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也决不能将其作为政府对企业的强制性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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