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集团研究总部高级分析师贺军
招商引资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在国内已持续多年。长期以来,各地以优惠政策和资源投入来引资也引发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如财税损失、土地滥用、环境污染等。过度的优惠政策“造就”了高成本的引资,也使得这种模式不可持续。 在中国强调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现在,这种引资在东南沿海部分发达地区首先出现衰减。
然而,这种模式转变在中国有多大的代表性呢?中国的幅员辽阔,经济与市场的多样性,都决定了引资在很多地方仍将以粗放的方式持续。
国内《瞭望》新闻周刊曾对陕西关中某县和江苏北部某县进行了调查,发现两县今年都制定了招商引资工作的“三三制”:要求1/3的机关干部离岗招商,1/3的干部在单位处理日常工作,1/3的干部进行招商服务工作等。
在陕西的这个县,今年要求各乡镇、各部门都成立招商引资办公室,各单位每月5日前要上报招商进度。同时分行业成立了9个招商小分队,每个小分队由一名县级领导带队,实行“流动叩门”招商,小分队的开支均由财政承担。在苏北的这个县,政府决策将80%的精力用于招商引资,用于引进、洽谈项目。今年全县计划通过招商引资为主的方式,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0亿元,比去年增长77%;财政收入4亿元,比去年增长61.3%,实现“跨越式”发展。
要指出的是,这种“三三制”在中国并非个别现象,在一些地方的招商引资大赛中,让党政干部大面积离岗招商之风正越刮越烈。在相当多的地方,招商引资已成为一些地方干部的“中心工作”。
政府工作向招商引资的高度倾斜,动力和压力都直接来自于经济因素。国内某贫困县的招商局局长称,去年县财政收入为6250万元,其中有2/3来自于本地两大企业,加快招商引资是缓解财政压力、富裕地方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一位县长有些无奈地表示:“像我们这样的欠发达地区,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就要靠干部、就要靠压力。今年市里给我们县定的招商引资任务是30亿元,摊到我个人头上的任务就是1亿元。”
一些地方制定了个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奖励政策,如山东某县规定:“凡提供招商引资信息的个人或单位,项目落地后,按实际到位资金形成固定资产总额的2%~3%给予奖励。”这意味着,如果能够招来一个1000万元的项目,个人最高能够拿到30万元的奖励。
但更多的时候,是一些地方将干部考核与招商成绩相挂钩的“土政策”,把干部“赶出”家门去招商。某县一名领导在大会上公开讲,想提拔副科级的,至少要完成150万元的引资任务,想提拔正科级的,至少要完成300万元的引资任务。完不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干部,不提拔、不重用。河南某县还明确规定: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负责人出门招商实行备案制,县委、县政府逐月检查通报其外出招商、洽谈合作、引资情况,连续两个月没有实质性进展的,要向县委、县政府说明情况;连续3个月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黄牌警告;连续半年没有实质性进展的,责令其辞职。
各地优惠政策大赛的背后,是在土地、资金、资源等方面付出越来越多的“隐性代价”,这是过去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引资“神话”的重复。
从国内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至少在引资问题上,基本上没有体现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可持续发展等政策的要求。从地方政府近乎狂热的招商引资行动来看,高成本引资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出现实质性的改变。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