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保险报
上周有两宗新闻,照说均不该成为新闻,更不该酿成爆炸性新闻令老百姓义愤填膺。
事件一:好大的官威!河南省会郑州市,市建委被市民告上法庭,事由“行政不作为”。民告官如今算不得大事,可倘若被告当庭撒官威,事后又未能在第一时间封杀丑闻报道,那么这事必遭老百姓共诛之。
做惯了指手划脚的官人,突然做被告憋屈,一边答辩一边寻思着找法庭的茬。机会来了:“他在记录!”被告指斥旁听席上的记者。记者答“法庭已经允许。”“安静!”审判长敲响法槌。未想,被告有恃无恐,呵斥记者道:“你出去!”于是法庭大乱,法官、法庭、法院、法律统统受到官威的羞辱。
被告的代理人狗仗官势跳出来帮腔:“你不就是个记者么!”这话特损年青记者的自尊,但作为记者的同行,我却想,咱当记者的还真他妈的不算个东西。失去了职业尊严,记者就是一杆没准星的“枪”!
细节如此丰富的“现场(新闻)特写”,第二天被端上版面,这宗新闻还能不“爆炸”吗?
中国已进入“五五普法”,未等“爆炸”的硝烟散尽,人们发现20多年耗资无数的普法,对于最该普法的官人意思不大。但对平民却收获挺大。在上述“爆炸”中,老百姓对法大于权的认知是“导火索”和“雷管”,民意对官威的不屑,以及对藐视法治的官威的憎恨是“助燃剂”。
事件二,警察强闯省人大捉拿上访者。警察来自四川仁寿县,被强闯的人大机关乃四川省人大。警察撒野,四川省人大警戒亭遭冲击,一时间人大机关秩序失控。小时候我老缠着外婆讲官兵捉强盗,现如今,居然弄出治安警与武警“刀对矛”,分明是“大水冲了龙王庙”!
这些年,乡衙、县衙、市府、省府,直至碾转北京,层层上访者如潮水汹涌,乡里、县里、市里、省里,不惜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层层截访不遗余力。当截访不管用时,事态必然要升级为“劫访”。当外围“劫访”仍“劫”不住时,强闯省人大、上演治安警与武警的“刀对矛”也在料想之中。
与前一宗“爆炸”相比,后一宗“爆炸”的洋相出的更大,恶劣影响更大,对体制的羞辱更大,造成的综合杀伤力显然更大。
后一宗“爆炸”也是不可避免的,就是不发生在省人大,也会以别的形态和不可预期的时间场合爆发出来。只不过,依我的经验,纵然发生了此类“爆炸”,报道“爆炸”的新闻却是可控的,如果反应快捷,封堵及时,报道不可能发出来,“爆炸”所引发的“冲击波(恶劣影响)”也不至于波及到“民间”,弄得全国人民只摇头。
纵然,“爆炸”过程正好为在省人大采访的各路记者撞见,但一个大致成立的推断是,事情闹大后,仁寿警方恐怕不敢向上级警方及仕寿县委汇报惹下大祸,以至于管警察的警察,以及地方党委失去了在第一时间向省人大赔不是的机会。还有,众记者“拍、录、记”的全过程人大方面也是心知肚明的,可我没有搜索到人大在受到“委曲”后“顾全大局”封堵报道的记载,各位看客可从中体味人大的心情,这个心情保不准于平日里人大的实际地位有关。
管警察的警察知晓事情轻重,迅速将肇事警察免职并“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以此为戒,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晚了,恶劣影响岂是“要求”一番可以消弥;无关痛痒--警察权滥用乱用,不是缺乏教育之因,而是体制弊端之果。不乐意把自己定位于公民社会的“看门狗”,警察权焉能不与现代法治社会发生正面冲撞?!
舆论对两起“爆炸”口诛笔伐,矛头直指免职处理太轻。窃以为处理一个法盲警察事小,更值得警察机关和政府检讨的是,为什么民意一经拨动就如此汹涌喷发,它所暗含的社会心理--为政者当深思反省了。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