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聘任李小维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简历:
李小维,女,1967年4月出生于哈尔滨市,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4年参加工作,1999年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王长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