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以资本公积金 定向转增的7.3股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9股的对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8 月1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到帐日:2006年8月2日
5、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8月2日
6、2006年8月2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股。
7、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8月2日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 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公司股票简称由“闽东电力”变更为“G 闽 电”,股票代码“000993”保持不变。
(责任编辑:王长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