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获悉,截至6月底,全区共立案调查商业贿赂案件41件,已结案18件,案值657万元。
据了解,今年4月,自治区工商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同时,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了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对专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突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治理重点领域和行业,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公益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上,坚决打击在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各种名义进行商业贿赂的行为。
在调查的41件商业贿赂案件中,涉及医疗购销的3起、教育的3起、餐饮的13起、零售的5起、电信的1起、其他的16起。赤峰市工商局红山分局与当地检察机关相互配合,于6月成功地查处了1起药品购销商业贿赂案件,当场查获刘某、张某与医院、医生经济往来的记录以及一些医院药房工作人员每月为刘某等2人出具的医生开出各种药品数量的记录单和尚未送出的“临床费”近2万元。(文/方弘 王军 张洪滨)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