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 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股股票对价。流通股股东本 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1日
    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8月3日,当日公司股票复牌;股价不设涨跌幅度 限制。
    自2006年8月3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新材料”,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