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
伦集团)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6860万股股份中的1450万股,已于
2006年7月28日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另据通知,公司第四大股东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申银万国)
所持公司200万股非流通股股份已全部质押,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
)网络投票前其应支付股改对价421484股的解质工作不能保证完成,华伦集团于
2006年7月28日作出补充承诺,愿代申银万国先行垫付上述股改对价。
    如在公司股改实施前,申银万国应支付股改对价解质工作办理完成,则其
应执行的对价支付义务仍由申银万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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