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简介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06年7月26日至2006年7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于7月31日9时30分起停牌一小时,10时30分起恢复交易。
    二、重要说明
    1、公司于2006年5月2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及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了公司现第一大股东安徽飞彩(集团)有限公司向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本公司国有股21000万股的有关事宜。目前,上述股权转让已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但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能否实施尚存不确定性。
    2、2006年7月18日发布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重大资产置换及关联交易报告书》等一系列公告,公布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草案)。7月25日发布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等一系列公告,公布了修订后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于重大资产重组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得到相关股东会议的通过,如未能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得到股东会议通过,上述事宜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3、截止本公告日,经咨询控股股东、收购人和公司管理层,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票异常波动与上述信息发布有关。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飞彩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