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 要 提 示
    1、自2006年7月31日起,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由“陕西金叶”变更为“G金叶”,股票代码“000812”保持不变。
    2、2006年7月31日,不计算公司股票的除权参考价,公司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当日指数计算。2006年8月1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一、变更简称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7月31日恢复交易,从2006年7月31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陕西金叶”变更为“G金叶”,公司股票代码“000812”不变。
    二、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相关事项
    2006年7月31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的股份已划入流通股股东的账户。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的股份不计算除权参考价,该日公司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2006年8月1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三、股份结构变动报告书
    2006年6月16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并于2006年7月27日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7月31日正式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恢复交易,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后,公司股份结构发生了变化。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 占比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未上市流通股 162,228,084 47.87%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2,920,545 33.32%
(一)发起人股 107,720,047 31.78%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2,754,082 33.27%
1、国家股 - -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股 107,720,047 31.78% 2、国有法人持股 86,825,061 25.62%
3、境内法人股 - -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25,929,021 7.65%
4、外资法人股 -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自然人股 - - 5、境外法人持股
6、其他 -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定向法人股 54,508,037 16.08% 7、其他
1、国家股
2、国有法人股 16,715,328 4.93% (二)内部职工股
3、境内法人股 37,792,709 11.15%
4、外资法人股 - - (三)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5、自然人股
6、其他 - - (四)高管股份 166,463 0.05%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76,692,865 52.13%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0,049 0.05% (五)其他
1、内部职工股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26,000,404 66.68%
2、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3、高管股份 130,049 0.05% (一)人民币普通股 226,000,404 66.68%
4、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6,562,816 52.08% (二)境内上市外资股
1、人民币普通股 176,562,816 52.08% (三)境外上市外资股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 - (四)其他
三、股份总数 338,920,949 100% 三、股份总数 338,920,949 100%
    四、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流通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流通的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可流通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56,306,494 16.61% G+36个月后 注1
2 宝鸡卷烟厂 12,412,065 3.66% G+12个月后
3 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 12,242,037 3.61% G+12个月后
4 陕西省投资公司 7,367,893 2.17% G+12个月后
5 陕西省烟草公司西安分公司 5,501,361 1.62% G+12个月后
6 深圳市天龙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441,821 1.61% G+12个月后
7 湖北三峡烟草有限公司 4,477,023 1.32% G+12个月后
8 延安卷烟厂 4,137,355 1.22% G+12个月后
9 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 1,790,809 0.53% G+12个月后
10 陕西省烟草公司延安分公司 906,818 0.27% G+12个月后
11 当阳市众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872,483 0.26% G+12个月后
- - 770,795 0.23% G+12个月后
12 澄城卷烟厂 338,208 0.10% G+12个月后 注2
13 陕西省烟草公司咸阳分公司 188,920 0.06% G+12个月后
    注: “G” 指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注1: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注2: 澄城卷烟厂所持有的338,208 股为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代垫股份,代为垫付后,澄城卷烟厂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向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股票或折算成款项偿还,或者取得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的同意,并由陕西金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五、备查文件
    (一)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三)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五)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关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