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赣南果业
    股票代码: 00082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府前街东侧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鱼雁胡同甲6号
    联系电话:010-66117995
    持股变动性质:增持股份(协议转让)
    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披露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已获得新华通讯社新复函[2006]社总经字1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819号文的批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赣南果业、上市公司 指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指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出让方、新闻公司 指中国新闻发展深圳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指受让方和出让方于2006年6月30日共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持股变动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转让股份的行为
    元 指人民币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府前街东侧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号:1000001003770
    法定代表人:何志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工程建筑;实业投资;资产受托管理;高科技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用电子设备、电子收款机、计算机软件及外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承接电脑网络应用工程;建筑材料的研究、开发与生产;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化工材料、矿产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汽车(不含小轿车)及汽车配件的销售。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国税顺字11022211766074号
    股东名称:深圳迪迅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安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佳盈科拓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泛洋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华建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鱼雁胡同甲6号
    邮编:100035
    联系电话:010-6611799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为:
投资人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迪迅实业有限公司 1600 20%
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00 20%
北京安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600 20%
上海佳盈科拓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600 20%
深圳市泛洋投资有限公司 1000 12.5%
上海华建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00 7.5%
    2、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并且持股比例较为平均。
    深圳迪迅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何志平,持股比例为90.25%。
    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丁江勇,持股比例为60%。
    北京安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永安,持股比例为70%。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持有赣南果业的股票,且相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何志平 董事长 中国 深圳 无 无
丁明山 副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无
张永安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无
刘维宁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无
张文莉 董事 中国 深圳 无 无
    四、截至本报告书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赣南果业股份。
    二、本次股份转让情况
    1、《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订时间
    2006年6月30日
    (2)协议当事人
    股权出让方:中国新闻发展深圳公司
    股权受让方: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转让股权的数量、性质和比例
    受让方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新闻公司持有的赣南果业30,240,000股国有股(占赣南果业总股本的12%)。本次股东持股变动完成后,受让方将持有赣南果业30,240,000股社会法人股。
    (4)股份性质变化的情况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完成后,受让方向新闻公司受让的股份性质将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5)转让价款及支付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为2.21元(按赣南果业2006年3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1.84元为基数,溢价20.11%)。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款共计66,830,400元。
    付款方式:
    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成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6,683,040元,剩余的转让款在国家国资委批准后,并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之日全部付清。
    (6)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出让方和受让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和获得国家国资委的批准时生效。
    2、获得的审批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已获得新华通讯社新复函[2006]社总经字1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819号文的批准。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在签署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赣南果业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何志平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备查文件清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协议》;
    3.新华通讯社、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
    备查地点: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20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