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 公司本次与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签署的互保协议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期限为两年。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为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共计1700 万元,为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共计5000 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合计6700万元。
    本公司与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的议案于2006 年7 月27 日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情况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06 年7 月28 日公司与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互保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五次会议于2006 年7 月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签署10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互保的议案》,批准公司与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进行信贷互保,担保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互保期限为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北定州市胜利路
    3、法定代表人:杨雪岗
    4、经营范围:冶金焦、煤气、煤焦油、粗苯的生产、销售
    5、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财务状况(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项目 2006.6.30 2005.12.31 项目 2006年1-6月
资产总额 58714.65 51798.92 销售收入 38703.10
负债总额 28462.16 15971.95 利润总额 2425.52
净资产 30252.49 35826.97 净利润 2425.52
    被担保人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双方相互为担保单位,担保范围为双方在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的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金融租赁等相关金融产品。
    (二)协议有效期内连续发生的互保总额为人民币壹亿元。
    (三)互保双方保证:按时兑现办理到期的银行借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任何一方出现到期没兑现业务,即是违约行为,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履行。如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受损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违约金计算以承担保证责任金额为基数,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三倍为标准。双方如因自己原因给对方造成担保连带赔偿责任,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以自己的资产优先赔偿对方损失。
    (四)互保期限为贰年。
    四、董事会意见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与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进行信贷互保,董事会在认真了解被担保方的基础上,认为与该公司签署互保协议不会影响本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为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共计1700 万元,为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共计5000 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合计6700万元,占公司200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82%。
    截止目前,未出现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的《相互保协议》;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7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