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四)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7 月26 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26日——2006年7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7 月26 日、7 月27 日和7 月2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7 月26 日9:30 至2006 年7 月28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现代之窗大厦附楼八楼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成碧女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48 人,代表股份78,658,0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8%。其中:
    1、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 人,代表股份62,290,960 股,占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7.2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38%;
    2、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42 人,代表股份16,367,117 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0.5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0%。
    1) 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1 人,代表股份600 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00001%,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1%。
    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1341 人,代表股份16,366,517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0.57%,占公司总股本的11.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一)《关于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数(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参加表决的所有股东 78,658,077 77,610,981 98.67% 1,006,796 1.28% 40,300 0.05%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 62,290,960 62,290,960 100% 0 0 0 0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东 16,367,117 15,320,021 93.60% 1,006,796 6.15% 40,300 0.25%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关于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股) 投票情况
1 卢艳琼 500,000 同意
2 卓鸿全 385,997 同意
3 刘鹏珍 300,000 同意
4 王美娟 300,000 同意
5 李维滔 265,300 同意
6 张英 245,700 同意
7 陈昕 211,200 同意
8 王彬 205,800 同意
9 何丽芬 180,661 同意
10 高楚如 180,000 同意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已经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已经获得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于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的林杰兵、马越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议案的提出和修改、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指引(试行)》和《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二)《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六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